支持政策
组织开展民营经济组织职称专项评审,畅通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通道,助力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文件依据
《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申报条件
民营专项职称评审对象为与我市民营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民营经济组织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一年以上。获得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或所在单位为我市各级各地引进时间不足一年的高新民营经济组织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适当放宽时限要求。
申报流程
相关评审工作要求按照年度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安排通知执行,依托贵州省人才人事综合业务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61.243.1.100:8888/ips/)开展申报评审工作。
政策咨询请联系:马俊0858-8693767